近日,全国8省市陆续发布公告,对货车高速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基本以下调为主。
看看你经常跑的地区,收费有没有下调?
01
重庆:下调货车过路费
每年让利1.4亿元
近日,重庆高速对货车收费标准下调。
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重庆市高速公路3类、5类、6类货车的收费级差系数由3.30、4.90、5.44分别下调为3.25、4.75、5.29。预计调整后,
全市高速公路通行费每年让利约1.4亿元。
此外,
重庆对一空一重交替行驶的仅运输单一物品的4类、5类、6类特种货运车辆予以8.5折通行费优惠。
02
云南:一类货车过路费0.45元/公里
一类车基本费率:
1.高速公路普通路段:
货车不超过0.45元/车公里;
2.高速公路500米以上桥梁隧道:
货车不超过1.15元/车公里;
3.一级公路:
货车不超过0.35元/车公里。
03
福建:下调2-6类货车收费标准
近日,福建发布了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的公告,2-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均有下降,
新的收费标准已于1月10日开始执行。
福建省高速公路1-6类车型收费系数:
调整前:分别为1.0、2.4、3.6、4.9、5.3、5.8。
调整后:分别为1.00、1.93、3.12、4.11、4.50、5.57。除了1类车系数不变外2-6类车收费系数均有下降,其中四类车降幅最大。
新标准执行后,福建省高速公路基准费率不变,依旧为0.450元/车公里。由于系数变更,
1—6类车型收费费率分别调整为0.450元/车公里、0.869元/车公里、1.406元/车公里、1.851元/车公里、2.024元/车公里、2.505元/车公里。
04
吉林省:降低4类5类货车收费标准
延长2类6类货车优惠政策
近日,吉林发布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全省部分货车车型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批复》,明确表明将进一步降低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
1、同意
2类和6类货车收费优惠政策在2021年2月15日到期后继续执行,并固定为正式收费标准。
2、同意
降低4类和5类货车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10日零时起执行。
1月10日起,按照4类车1.57元/公里,5类车1.72元/公里的标准收费;2类车和6类车的优惠政策,也将继续执行,并将打折后的价格固定为今后的正式收费标准。
05
黑龙江:调整优化货车通行费
五类变六类
2021年1月1日,黑龙江省非联网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标准已进行调整,货车原五类车型标准拟调整为六类车型标准。
此前,黑龙江已经对货车高速通行费进行了下调:
2类货车由最高0.73元/公里调整为0.61元/公里
3类货车由最高1.10元/公里调整为0.80元/公里
4类货车由最高1.28元/公里调整为1.07元/公里
5类货车由最高1.47元/公里调整为1.20元/公里
6类货车由最高1.66元/公里调整为1.50元/公里
06
陕西:在核定标准基础上优惠10%
1月1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对确定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批复。
G70福银高速西(安)蓝(田)段,
执行一类车0.50元/车公里对应的收费标准。G30连霍高速西(安)宝(鸡)段货车全线统一到
一类车0.60元/车公里对应的收费标准。
此外,
高速公路货车费率标准在核定标准基础上优惠10%,并对部分类型车辆继续优惠。其中,联网高速公路对2类、4类、5类货车四档道路及第二档桥隧加收优惠后的标准按下表执行:
07
河北:8条段高速试行收费标准调整
日前,河北省发布了关于核定8条段高速公路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1、太行山高速京蔚段、涞曲段、西阜保定段、西阜石家庄段、平赞段、唐廊高速唐山段等6条路段临时收费标准于2020年12月27日到期,新的临时收费标准自2020年12月28日起执行。
2、迁曹高速公路雷庄互通至沿海高速段临时收费标准于2021年1月14日到期,新临时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15日起执行。
8条路段临时收费到期后,与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石家庄段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如下:
08
浙江:高速通行优惠政策继续延长1年
近日,浙江印发相关文件,跟货车收费相关的内容如下:
1、
装有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继续实施通行费85折优惠;继续实施舟山跨海大桥路段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1-6类货车收费标准分别为0.450元/车.公里、0.841元/车.公里、1.321元/车.公里、1.639元/车.公里、1.675元/车.公里和1.747元/车.公里。
来源|卡友地带(ID:lgky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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